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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农场区域内两家养猪场超标排污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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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1 17:2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记者从金华市环保局了解到,市区石门农场区域两家养猪场因废水超标排放被查处。

  “两个养猪场都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收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金华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

  日前,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连夜对市区石门农场内8家养殖场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

  通过当晚地毯式排查和后续检查监测,目前对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和金华市金丰园养殖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导致超标排放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并对其它养殖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跟踪处理。

  记者了解到,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污水渗至雨水沟。

  环保部门对雨水口采集水样监测分析后发现,废水化学需氧量为145mg/L、氨氮173mg/L、总磷10.8mg/L,均超标。

  而金华市金丰园养殖有限公司同样也是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1号氧化塘塘角封堵口有污水渗出,经对渗出污水采样监测分析,废水氨氮为147mg/L、总磷26.3mg/L,也均超标。

  据两家养殖场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浙江加华种猪有限公司的存栏量约28000头,金华市金丰园养殖有限公司的存栏量约14000头。

  “对此类畜禽养殖污染的处罚,将按照存栏量和污染物超标情况进行裁量。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存栏量在2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可给予经营户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环保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另外,针对这两家养殖公司未按规定收集畜禽粪便导致超标排放污水的行为,市环保局已第一时间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根据新《环保法》启动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程序。

  “到时候,我们还会对这两家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改正情况进行督查,如果未发现整改,连日处罚就生效了。”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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