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5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给牛注水者被罚款8万,屠宰企业被罚10320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16:5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商报讯 (记者段晓宁)为了给牛增重,一伙人给牛鼻子里插入水管,给牛胃里打水,注水牛被送到屠宰场宰杀。4月25日,华商报A04版报道了此事,之后沣东新城动物卫生监督所从屠宰场提取了注水牛的500克留样送去检测,结果显示该牛肉水分超标。昨日,执法部门下发了处罚通知书,给牛注水的杜某将被处罚8万元。

  沣东新城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送去检测的这块肉水分含量不合格,只能代表一头牛被注水。由于案值无法达到5万元,对注水者的行为只能行政处罚。昨日,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向杜某的委托人、屠宰企业和房东下发了行政处罚通知书。

  根据《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的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牲畜定点屠宰厂(场)、小型牲畜屠宰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牲畜、畜类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决定对杜某处罚8万元。由于目前杜某不在西安,杜某委托其妻子处理此事,执法人员已将行政处罚通知书下发给了杜某的妻子。

  根据《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二十八条第二款,“牲畜定点屠宰厂(场)、小型牲畜屠宰场不得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牲畜。”执法部门决定对屠宰企业处罚10320元,其中320元是两倍的屠宰费,执法人员表示,屠宰费就是屠宰企业的违法所得。

  根据《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牲畜屠宰活动提供屠宰场所或者产品储存设施,不得为牲畜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提供场所。”决定对注水所在院子的房东处罚8000元。

  沣东新城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他们分别对杜某、屠宰企业、房东进行了立案,正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

  作者:段晓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养殖人家园|助农生态养殖技术网|益生菌运用技术网|养殖VIP资源网 ( 桂ICP备05007308号  

GMT+8, 2024-4-28 17:25 , Processed in 0.61417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