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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公务员帮养殖户伪造手续 小蝌蚪“速成”大林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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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17:1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辽宁沈阳市公务员帮养殖户伪造手续 小蝌蚪“速成”大林蛙

  一群小蝌蚪,一个多月便长成了大林蛙。要问它们咋长得这么快,这其中的奥秘还得问问沈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李某和沈阳市种畜禽监督管理站业务科工作人员刘某、冯某。因为他们3人的“庇护”,养殖户李俊涛顺利拿到了75万元动迁补偿款。

  11月24日,记者从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李某、刘某、冯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小蝌蚪一个多月长成大林蛙

  在沈北新区道义镇进步村,李俊涛开办了一个养殖场。知情者透露,李俊涛开办养殖场主要是想饲养林蛙,然而养了许多次也没成功。于是,该养殖场便被闲置了多年。

  2011年1月底,李俊涛购来了一大群小蝌蚪进行饲养。不久后,养殖场所在区域被列为动迁范围。同年3月,动迁开始后,李俊涛向动迁人员提供了一张发证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的《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上面写着驯养动物为“成年林蛙”。

  同时,李俊涛还向动迁人员提供了一份由沈阳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出具的评估意见书,认定林蛙价值达近75万元。

  根据这两份证明材料,动迁部门补偿给李俊涛近75万元。

  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小蝌蚪便长成了成年林蛙!这“速成”完全不符合蛙的正常成长周期。相关部门发现此事有蹊跷,找到李俊涛进行调查。

  动保人员“帮忙”审核发证

  经工作,李俊涛才说出蝌蚪变林蛙的“奥秘”。原来,李俊涛听说进步村要动迁,便萌生了骗取国家补偿的想法。于是,紧急购买了一大批小蝌蚪放入养殖池,营造一直经营养殖的假象。但实际情况是,因为没有合法手续,李俊涛不想点“花招”,很难获得高额补偿。

  为此,李俊涛四处托人寻求帮忙。不久,与沈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李某相识的周某走进了李俊涛的视野。李某负责《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申报、审核和年审工作。明知李俊涛为获取拆迁补偿申请办证的主体不合格、材料不真实、要件不齐全,李某应朋友周某私下请托仍予以审核通过。李某违反规定未经站长、副局长批准同意,未经省林业厅报批并获得许可,也没有到养殖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就擅自决定向李俊涛填制和发放《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李某还应对方请求将发证日期伪造成“2009年12月31日”,将蝌蚪直接写成成年林蛙,并伪造了2年的年检记录。该许可证被直接作为评估的提前要件和政府拆迁部门补偿的直接依据。

  为单位“创收”5万元违规去评估

  2011年3月,拿到许可证后,李俊涛又找到沈阳市种畜禽监督管理站业务科工作人员刘某、冯某申请进行评估。

  按照职责,种畜禽监督管理站不具有对野生动物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职权,刘某、冯某自身也不具有相应的评估资格。但为给单位创收,刘某、冯某超越职权,违规对李俊涛养殖场的蝌蚪进行评估,并以沈阳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的名义出具了评估意见书。事后,刘某、冯某收取了李俊涛超额评估费5万元,被用于单位账外经费支出。

  李俊涛将养殖许可证和评估意见书提供给拆迁部门,后被拆迁部门采纳,并直接作为国家补偿的依据,从而顺利骗取了近75万元国家补偿。

  案发时,刘某已晋升为沈阳市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副站长。李某、刘某、冯某相继被抓捕归案,李俊涛骗取的近75万元也被追缴回来。

  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审理认为,冯某、刘某、李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向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俊涛因涉嫌诈骗罪,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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