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56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苏跑路美女老板照片,浙江女子集资诈骗7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8 11:53: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南京5月13日电(记者刘巍巍)备受关注的江苏省常熟市“跑路”女老板顾春芳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抽逃出资一案,近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驳回顾春芳的上诉,维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至此,该案刑事部分基本告一段落。

  苏州中院一审查明,顾春芳于2008年至2012年3月间,在背负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约17.7亿元;至案发时,尚有人民币约4.6亿元不能归还,数额特别巨大。

  2011年8月至10月,顾春芳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做煤炭生意的事实,并提供虚假煤炭买卖合同等证明文件,骗取他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担保,向常熟市某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几家单位贷款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他人借款及支付利息,至案发时尚有人民币3900万元不能归还。

  2008年9月,顾春芳借款200万元,以陈某、顾某为挂名股东的名义,进行虚假注册验资,公司注册成立后,即将注册资本全部抽逃,用于归还他人借款。2009年2月,顾春芳以本人为股东及陈某、顾某为挂名股东进行虚假增资验资,增资验资结束后,即将上述增资注册资本800万元全部抽逃,用于归还他人借款。

  为躲避债务,2012年3月,顾春芳潜逃离开常熟,不久在上海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顾春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约17.7亿元,至案发尚有约4.6亿元不能归还,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顾春芳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构成合同诈骗罪。此外,顾春芳为设立公司及增资而向他人借款,待公司成立及取得增资验资后即将资金抽回,还构成抽逃出资罪。顾春芳犯有数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顾春芳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2013年10月,一审法院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抽逃出资罪,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顾春芳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顾春芳认为,自己的大部分借款行为是针对熟人进行,没有对社会公开宣传;很多出借人所持借条包含利息,缺少银行交易凭证部分不能认定,其与华联公司在2006年至2008年间的多次借款,共支付利息1500-2000万元。一审判决认定其构成集资诈骗罪,定性不当;认定其集资诈骗数额有误,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出庭检察官对此不予认可,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4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顾春芳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东方网5月12日消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年来,形式不一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不仅多发,而且涉案金额越来越高,在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也影响社会稳定。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需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不法行为,需要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但更为重要的是,金融部门要增强防范意识,谨慎对待可疑资金流动,及时发现不良苗头。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对民间融资进行正确引导,使其在合法轨道运行。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此案涉案资金高达人民币7.72亿元,受害人多达1900余人。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小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余6名被告人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原文:news.jisiedu.com

  陈小林1997年9月进入江山市国税局工作,2011年8月辞职。案发前,陈小林在江山市显赫一方,是江山市银通公司、江山市金鼎房地产公司、江山市金鼎商贸公司等公司的实际经营人。

  
  在国税局工作时,陈小林见平日里接触的老板出手大方,心生羡慕,于是也想做生意赚钱。不过,他没有多少启动资金,就想通过融资、投资赚大钱。

  
  2006年9月,陈小林出资5万元接盘了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的江山银通担保公司,该公司核定的经营范围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但不包括融资性担保业务。

  
  在既未经国家批准,又无明确生产经营投资项目的情况下,陈小林以投资所需为由,以高息为诱饵,面向社会非法集资。在收到集资款后,银通公司即与被集资对象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借款人为江山市华鑫材料厂,担保人为银通公司,并出具相应收款收据。随后,陈小林将这些资金以更高额的利息进行放贷。

  
  那些被害人不知道,所谓的华鑫材料厂其实只是个空壳子,没有任何生产经营项目需要投资。

  
  为了扩大银通公司在当地的影响力,拓展非法集资渠道,2008年4月之后,陈小林又在江山市的峡口镇、贺村镇、淤头镇、石门镇、新塘边镇、清湖镇、长台镇分别设立了银林、银翔、银源、银涌、银涛、银泽、银鼎投资咨询事务所(服务部)7个分理处,均模仿银行进行装修、配置,还雇佣被告人应某、何某、余某、毛某担任银通公司及分理处的管理人员。

   摘自:news.jisiedu.com
  2009年6月及2010年8月,陈小林又先后注册成立了江山市鑫鼎房地产公司、江山市鑫鼎商贸有限公司,利用上述公司继续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其间,陈小林将部分非法集资款进行盲目投资,致使投资亏损甚至根本无法收回。

  
  经司法鉴定,陈小林自2006年9月至2011年11月期间,非法集资本金总额为7.72亿余元,未偿还的债务余额扣除已支付的利息为2.12亿余元。

  
  衢州市中院经审理认为,陈小林的行为完全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特征,遂作出前述判决。 

 见习记者王春 通讯员张旭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养殖人家园|助农生态养殖技术网|益生菌运用技术网|养殖VIP资源网 ( 桂ICP备05007308号  

GMT+8, 2025-6-10 12:47 , Processed in 0.651380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