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从2015年7月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行动计划。
(一)部署试点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制订具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试点方案,以现有已经认定的有关示范县为实际对象和基础,增加农民创业创新内容,拓展农民创业创新功能,从实际出发选择3-5个县开展农民创业创新试点,探索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的方式途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17年6月)。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行动计划“五个一”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在所有有条件的县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农民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和发展格局。
(三)深入推进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组织对本省(区、市)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成功经验总结推广,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不断完善政策和工作机制,带动农民创业创新向纵深推进。 [size=1em]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各部门要把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目标责任,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建立部门间、上下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农民创业创新。强化督查指导,健全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各省(区、市)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农业部。
(三)加强宣传引导。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宣传农民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宣传支持鼓励农民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调动农民创业创新和社会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创业、兴业的良好氛围。 农业部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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